1.事實發生日:111/08/08 2.公司名稱:弘憶國際股份有限公司。 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。 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。 5.發生緣由: 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1年8月8日截止,惟有部分股東 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,特此催告。 6.因應措施: (1)依公司法第142條、第266條第3項及證券交易法第33條規定辦理,自111年8月9日起 至111年9月12日止為股款催繳期間。 (2)尚未繳納股款之股東,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至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北分行及全 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,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。 (3)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,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貴股東所認 購之股數,撥入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。 (4)若有任何疑問,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(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,電話:02-2702-3999 )洽詢。 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